口岸签证申请说明
一、口岸签证签发对象
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外国人,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二、申请口岸签证途径
邀请单位可以在外国人抵达口岸前代外国人向本地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代外国人向非本地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可以通过本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为转交。
三、口岸签证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2、邀请单位出具的口岸签证申请函;
3、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团体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被邀请人的两寸彩色照片一张;
5、被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6、被邀请人的电子客票。
四、申请流程
1、受邀外国人入境前5个工作日内,邀请单位联系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管理大队预约办理口岸签证申请。
2、邀请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在以下四个点位申请办理《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
A.机场口岸管理大队窗口(21号门附近);
电话:83887415 传真:0411-86662947
- 大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出入境签证受理窗口;
电话:86766128
C.高新园区行政服务大厅签证受理窗口;
电话:84791573
D.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签证受理窗口;
电话:87618304
3、在连企事业单位须在通知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外国人口岸签证受理单》发送给受邀外国人(邮件、传真或微信等方式均可),外国人持受理单登机。
4、受邀外国人需持受理单抵达大连口岸后办理口岸签证。
※.詳細は、下記の和訳参照をご参照ください。